为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发挥奖学金的激励和导向作用,规范有序做好学校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工作,根据国家、上海市以及《太阳集团tcy8722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办法》(上体学字〔2025〕10号)和《太阳集团tcy8722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上体学字〔2025〕11号)的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基本申请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当年度无处分或处罚等不良记录(解除处分期除外)。
(四)诚实守信,品学兼优。
(五)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
(六)成果申报材料为上一学年所获成果,成果有效时限为上学年9 月 1 日至评审当年 8 月 31 日。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当年参评资格:
(一)在学校规定时间内无故未注册的。
(二)在学校规定时间内无故未按时缴纳学费的。
(三)超出学制期限基本修业年限。
(四)被学校认定有学术不端行为的。
(五)所修课程未达到考核要求,存在不及格现象。
(六)第二次参评时重复使用第一次已获该奖项申请材料。
(七)评选年度中有违规违纪处分或处罚或不良记录的。(解除处分期除外)
二、名额分配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以当年参评对象总人数为依据,由学院按比例划分名额至各年级、各专业。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分为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三等奖学金三个等次。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名额依据学校分配名额确定。
三、奖学金总成绩构成比例和计分标准
(一)学业奖学金总成绩比例构成由学校统一制定,参考下表;
学业奖学金总成绩比例构成
学生类型 |
年级 |
课程成绩 |
学术科研类成果 |
其他类成果 |
平时成绩 |
学术型硕士 |
一年级 |
60% |
25% |
5% |
10% |
二年级 |
/ |
65% |
25% |
10% |
专业型硕士 |
一年级 |
60% |
20% |
10% |
10% |
二年级 |
/ |
50% |
40% |
10% |
学术型博士 |
一年级 |
50% |
35% |
5% |
10% |
二年级及以上 |
/ |
85% |
5% |
10% |
(二)硕士获得B2及以上成果,博士获得B1及以上成果的可申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总成绩仅认定学术科研类成果和其他类成果,成果根据成果类认定计分标准累加。
成果类认定计分标准
成果类型 |
S级 |
A级 |
B级 |
C级 |
D级 |
E级 |
A1级 |
A2级 |
B1级 |
B2级 |
学术科研类成果 |
100 |
80 |
50 |
20 |
10 |
3 |
2 |
1 |
其他类成果 |
(三)说明:
1.学术科研类成果
(1)论文:①成果为论文成果的,本人应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且第一单位为太阳集团tcy8722,成果认定时仅认定第一作者和通讯作者,同一篇论文成果每年只能认定一次。②B2级以下等级就高,认1项;B2级及以上不限数量。
(2)著作:①主编100%,编委10%;②等级就高,认一项。
(3)知识产权:等级就高,认一项,只认排名第一,且署名单位为太阳集团tcy8722。
(4)普通学科竞赛类:①排名第一100%、成员20%;③等级就高,认一项。
2.其他类成果
体育类、艺术类、网络文化、理论宣讲、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各类成果分别计分,等级就高,认一项。
3.论文、著作、知识产权应见刊、出版、获得授权,比赛获奖依据实际获奖时间;其中毕业年级研究生发表B2级及以上期刊可以录用通知为依据,学业奖学金评选时计分50%,国家奖学金评选时不计分。
4.中文期刊要求见刊,在SCI、SSCI刊源上发表的论文要以WOS收录为准,分区依据成果认定期间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发布的期刊分区表的大区分区(以成果录用时间为认定依据);SCI、SSCI、IEEE、EI检索论文需提供全文检索证明,且发表论文的期刊必须为评审期中科院非预警期刊;代表成果为团队成果时,原则上应为排序前三的参与人员。
四、评审机构
学院成立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由学院领导班子成员,研究生导师、行政管理人员(教学秘书、辅导员)、学生代表任委员,负责学院研究生奖学金的申请、组织及初步评审等工作。
五、其他相关问题
(一)根据荣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获评国家奖学金后,学业奖学金的
获评人员自动按序增补。
(二)若学业奖学金综合测评分数出现同分,优先综合成果分值高者排前,其次按论文分值高者排前。
(三)若国家奖学金测评分数出现同分,由学院组织专家评审。
(四)本细则若有未尽事宜,以上位文件为准。
(五)本细则最终解释权归太阳集团城娱8722。
太阳集团城娱8722
2025年11月